明知自己有2000万余元欠款需要履行,男子却擅自领取安置补偿款人民币442万余元并转移,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近日,鹿城区人民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这名男子郑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拒执犯罪严重挑战司法公信力,损害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应坚决依法打击。2月13日,鹿城公检法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以来公检法部门联合打击拒执罪的基本情况及阶段性成效,盘点总结鹿城区四大拒执犯罪的常见情形,并发布了10起拒执罪典型案例。
据悉,2022年,鹿城公安分局共接收拒执类线索111起。其中,法院移送拒执线索案件77件,刑事立案65件;审结拒执犯罪案件49件49人,审结自诉27件27人,公诉22件22人,同比分别上升50%、214.3%。
发布会上总结盘点四大拒执犯罪的常见情形和提醒。其中包括隐藏、转移财产,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拒不腾空房屋,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这四类“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行为。部分行为人在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理阶段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
为形成联动格局,鹿城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制定加强拒执打击的办案规程等文件,细化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执行义务等4类13项证据清单,规范证据收集、甄别、固定与保存程序。会同公安机关加大自动履行督促力度,在线索移送前,将拒执清单提供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由其提前介入督促履行,发挥联动威慑作用。由公安机关介入,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和解,履行金额达5000余万元。在检察审查起诉环节,追赃挽损149.8万元。
为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鹿城公检法部门积极开展上门入企开展现场普法行动,此外,鹿城区人民法院还同步依托“共享法庭”和“执行e站”,强化执行失信曝光与拒执惩戒力度,营造打击拒执强大声势,实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良好效果。
后续,鹿城区公检法将细化沟通协作,提高打击力度和准度。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累犯、多次实施拒执行为、拒执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告人,坚决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于主动履行、认罪认罚的,兑现政策、从宽处罚。
版 式 施驭博
责 编 黄亦慧
审 核 蔡志坚
监 制 郑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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