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花了买新车的钱,却买到一辆“样品车”,这让陈先生非常郁闷。近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莘塍市场监管所调解了一起购车纠纷。
11月12日,陈先生在瑞安某车行购买一辆大众探岳汽车,首付83000元。“买车的时候,我还特地问了销售人员,这辆车有没有现货。销售人员拍着胸脯和我说有,可以直接提车。”
没想到,等到陈先生付完首付、办好贷款手续后,却发现他要提的车是一辆“样品车”,而车行之前从未告知过。陈先生说:“新车变成展示车,换谁都不舒服,我觉得这是车行欺诈消费者,我要求退款,但车行并不理会。”
协商未果,陈先生拨打12345投诉。接到投诉后,瑞安市市场监管局莘塍市场监管所组织双方调解。
该车行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购买的这辆车和新车是同一批次的车。“消费者可能觉得我们这辆车开过,其实没有,只是展示在店里供消费者参考,实际上就是辆新车。”
陈先生却认为,花了新车的钱却买到一辆“样品车”,商家没有在销售“样品车”时提前告知消费者,对于该车就是新车的说法,他不认同。
莘塍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认为,车行的确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理当更换新车。
经过多次调解,车行同意更换新车给陈先生,并向陈先生赔礼道歉,为其办好新车贷款手续。
莘塍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对其所购买的商品具有知情权,车行在销售展示车之前,一定要向消费者说明。如果消费者遭遇和陈先生一样的问题,可保留好相关凭证,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权。
(记者 姜瑾瑾 通讯员 周文雅 项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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