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你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提出如下提醒告诫,机构从业人员须熟悉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法律法规、认真核对委托人身份信息确保真实合法……”工作人员向一市场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机构负责人解读相关规定,告诫其机构合法合规经营,加强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据悉,该机构一名从业人员在近日信用评分中得分低于60分,判定为“不合格”,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名中介从业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开展约谈,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并发放全市首张《关于规范市场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提醒告诫书》及《服务规范提示》,要求在进行系统学习后完成“补考”,方可恢复信用积分。
据了解,去年《浙江省市场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市场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办理市场经营主体登记。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全面记录中介机构在中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信息,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依法运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类动态管理。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托业务系统对市场经济主体登记中介机构进行客观全面的信用评分,并立足职责职能为中介机构量身制作提醒告诫书及服务规范提示。通过约谈警示、提醒告诫等方式向从业人员及其所属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对信用评分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中介从业人员完成业务培训及考核后,恢复其信用积分。该局将逐步健全对中介行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提高行业素质,督促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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