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临近,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教育局将陆续推出相关政策解读。今天,来为大家解读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新政。
上级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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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涉及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共5个方面17条意见,其中招生政策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涉及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三:
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
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
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
这些招生政策要求不仅是全省统一的,而且在全国各地也是基本一致的。
同往年相比,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也将会有大调整,计划5月中旬出台招生政策,6月初启动报名、招录工作,不允许任何学校提前组织招生预录取。
5月12日,温州市教育局将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新闻通气会,公布具体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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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鹿城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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