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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发布公告:禁售!禁放!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2-19 21: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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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宵节期间

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的公告


市民朋友们:


2024年元宵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消除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对已生产或流入市场的孔明灯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自行销毁。


二、凡违反规定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事故的,消防救援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违反规定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妨碍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各街镇要大力开展禁放孔明灯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孔明灯禁售禁放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来源:温州鹿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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