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母亲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后因怀孕、哺乳期被暂予监外执行,后期满,本该收监,1岁孩子却无人扶养。近日,记者从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岁小孩已成功落户江西,由温州福利院进行收养,目前状况良好。
据介绍,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查官在办案中发现,曾某某此前因怀孕被暂予监外执行,如今孩子已满周岁,应当收监执行,交付暂住地鹿城区执行,但其孩子的养育问题却难以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多数罪犯没有谋生手段、缺乏固定收入,且多存在婚姻家庭、子女抚养等方面问题,一旦收监,未成人子女将可能成为‘事实孤儿’。”承办检察官表示。
一方面法律权威不容质疑,另一方面孩子生活难以为继,两难抉择考验着人性化司法的能力。为了了解这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在全面细致审查卷宗后,立即开展实地走访。并在走访中得知,孩子的父亲一直对孩子不闻不问,处于失联状态,其他家属均不具备收养条件。
执法既需要威严,也同样需要温度。为此,由鹿城区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召开专题协调会议,讨论孩子是否可以交由福利院抚养。然而,在会上,一个新的难题摆在检察官面前,曾某某的户籍在江西,孩子尚未落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温州市福利院无法收养
“我们第一时间与江西当地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曾某某本人意愿,经过多次协商协调,最终确定孩子办理户籍后,由温州市福利院收养。”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10月24日,由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派员组成的联合工作组驱车1000多公里来到江西省某镇,在当地的民政、公安部门的帮助协调下,为孩子顺利落户,并办理了事实无人抚养的补助证明,让孩子的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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