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辟谣新闻  -> 正文

听说征信可以“洗白”?千万别上当

来源: 温州辟谣  发布时间: 2021-11-09 13:02:57

  “个人征信”这个名词现在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申请信用卡、购车、购房等都需要征信记录,可以说“个人征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个人贷款的额度与信誉。

  日前,有网友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这样一则广告 。“个人逾期不良记录修复,快速永久修复黑征信!”与此同时,承诺能够“洗白征信”“直连央行征信系统”的宣传屡见不鲜。

  所谓花钱修复征信可信吗?如何保护个人信用?

  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近日回应表示,征信领域不存在“修复”这一说法。凡是声称合法的、商业性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人的!广大群众要理性认识信用报告上的不良记录,用实际行动维护自身信用记录。利用非常规手段不仅不能清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甚至会对个人造成不良影响。

  据了解,收取高额费用后失联;教唆个人伪造各类材料和法律文书材料,用“非恶意逾期”或“不可抗力”等理由无理申诉;恶意投诉信息提供机构乃至监管部门,以图修改不良信息;通常修改失败后,“非法征信修复”团伙不退款或失联,甚至会威胁信息主体人身安全等,都是“非法征信修复”的常见套路。

  征信“洗白”“铲单”“修复”等皆是虚假广告或骗局,大家应谨慎委托所谓“专业人士”办理个人征信业务,避免上当受骗,得不偿失。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

  个人信息主体出现不良行为或事件后,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按时还款,不良信息将在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5年后删除。在这5年的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也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由征信机构记载进个人信用报告。人民银行不存在征信系统黑名单。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征信异议和投诉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改正错误”的纠错机制,并非“失信后”为重塑信用而进行的“信用修复”。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受理异议,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何维护良好个人信用记录?以下五点建议请收藏:

  个人有权每年2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建议您及时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了解自身信用状况的同时,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信息等;

  合理负债,量入为出。根据需求合理安排还款时间,避免出现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审慎为他人提供担保。担保意味着或有负债,会影响银行等放贷机构对您的还款能力的评价;

  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保护好个人信息;

  向有资质的放贷机构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更多鹿城新闻

图片新闻

更多视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