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讯(记者 杜一川 通讯员 林挺)垃圾短信、推销电话、电信诈骗……到底是谁出卖了我们的个人信息?去年4月份以来,鹿城公安通过循线追踪,摧毁一特大非法跨境贩卖公民信息的犯罪团伙,追缴违法所得275余万元。近日,鹿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主犯王某、乐某、何某等4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共处罚金217万元。
去年4月,鹿城警方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境外聊天工具公开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通过进一步侦查,江西东乡籍女子王某出现在警方的视线内。王某,1995年出生,系南昌好推广告有限公司、南昌意谱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
专案组随即赶赴江西开展走访调查,竟发现这几家公司均系空壳公司。原来,嫌疑人王某在江西东乡县一偏僻地带租用居民住宅作为工作室,并在网络上大量招募员工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至境外。
据专案组民警调查,该犯罪团伙以“好推广告公司”为名,江西东乡籍王某、乐某、何某等三人系公司股东,王某负责对接业务,乐某负责招聘员工及后勤保障,何某负责发送数据,公司下设业务主管、人事、业务员等岗位,整个团伙分工明确。
去年5月14日,专案组实施统一收网行动,当场抓获王某、乐某、何某等犯罪嫌疑人20人,扣押涉案车辆1辆、电脑15台、手机121部、电话黑卡150余张,查获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17万余条,并冻结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内涉案资金80余万元。
通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很快确认王某的上家系安徽芜湖籍男子刘某,并于去年5月27日在安徽三山区一住宅内将其抓获,在其手机和电脑硬盘中查获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67万余条。
近日,鹿城法院审理终结,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12万元;判处被告人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2万元;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2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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