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我市公益广告管理机制,实现公益广告“达标、减量、提质”。5月22日上午,市文明办牵头召开全市公益广告联席会议,就下一步计划出台的《温州市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温州市公益广告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向参会者征求意见。
全市各县(市、区)文明办、龙港市委宣统部、省级产业集聚区组宣部、市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介绍,公益广告是指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广告,其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道德、雷锋精神、诚实守信、法治宣传、廉政教育、生态文明、文明旅游等。
近年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通过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的公益广告宣传,聚民心、提信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开展“公筷行动”“文明好习惯养成活动”等公益广告,在教育引导群众逐步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会上,市文明办副主任余庆通报了我市公益广告现状及近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就《温州市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市文明中心宣教处处长周惠明对《温州市公益广告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进行了介绍。各参会者结合部门职责及工作实际提出诸多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徐伟中说,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是党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树立正风正气的重要部署,是传递文明、引领风尚、增进共识、凝聚力量的重要载体,也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与复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公益广告管理紧迫性;强化规范执行,保障公益广告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强化工作督导,抓好重点部位文明创建实地测评。
下一步,市文明办将通过加快出台《温州市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建立健全公益广告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公益广告库内容与功能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公益广告管理,发挥其宣传引领作用,全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 陈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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